家庭聚餐,吃火锅须防交叉污染

2012-01-04 10:00:17出处:其他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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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餐馆:确保食品安全

  针对对全市的餐饮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亦特别要求“量力而行”,不超负荷经营;要根据自身的加工能力决定供应食品的数量和接待顾客的数量,避免超负荷经营,造成食品交叉污染,增加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进货渠道,做好索证验货,食品原料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并仔细查验食品许可证以及相关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和送货单,进货时严格查验食品质量;不经营违禁食品。不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不加工销售河豚鱼等违禁食物。

  节日期间供应量大、时间相对集中,药监局强调要防止生熟交叉污染,接触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严格消毒;加工食品要控制火候,保证食品受热均匀,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膳食制作后应在2小时内食用。

  针对从业人员,严防带病上岗,在接触食品前要更换衣服,洗净双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要再洗手消毒,并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患有病毒性肝炎、伤寒、痢疾、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流行性感冒、手部有伤口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要立即调离相关岗位。

  提个醒

  消费者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消费者在餐饮单位消费时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好认为存在问题的食物原状,索取消费票据等凭证;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要及时就诊,并保存好消费凭证、就诊记录、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呕吐物等相关证据,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和无证据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确诊。(本文转自:粤港餐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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