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疗效广泛、副作用小;但也有相当数量的患者反映中药治病效果一般,其实服用中药期间的“忌口”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做到相应的“忌口”,所起到的治病效果自然也不大,那么,吃中药不能吃什么呢?用药有什么禁忌呢?一起来看看吧! 吃中药不能吃什么1、生冷类食物 此类食物性多寒凉,主要作用为清热解渴,故适合热证疾病。但却易影响胃肠功能,因此虚寒体质者及胃肠病患者,当禁忌。如白萝卜性寒,具有消食、化痰、理气之功效,若体质虚寒及胃肠病患者食之,岂不寒上加寒,胃肠功能更差。另外,在同时服用人参和其它滋补药时,由于药性相恶,可降低或消除补药之效力,故萝卜与人参不宜同服。 2、辛辣类食物 此类食物多辛热,有通阳健胃之功效,若过多食用则易生痰动火,散气耗血,故该类饮食仅适合于寒证疾病者,而不适于阴虚阳亢之体及血证、温病、痔瘘、痈疖患者等。此类食物包括葱、蒜、韭菜、生姜、酒、辣椒等。如辣椒属热性,若有发热、便秘、尿短赤、口干渴、唇燥、咽喉肿痛、鼻衄、舌质红等热象者食用,必然会加重“上火”症状,从而抵消清热凉血及滋阴药物的功效,故热证病人就诊中医不可同食辣椒。 3、发物类食物 此类食物均为动风生痰助火之品,由于疾病对食物选择程度的大小不同,其“发”亦有异。此类食物有蘑菇、香蕈、笋、芥菜、南瓜、公鸡肉、猪头肉、母猪肉等。如肝阳上亢、肝风内动患者当禁吃公鸡肉、猪头肉;疔、疖、疮、痈等皮肤疾患者,当禁吃香蕈、蘑菇、笋、公鸡肉、猪头肉、母猪肉,否则会加速红肿、生脓;有肠胃病者禁吃南瓜,因南瓜含有糖分,多吃会产生较多的酸,对胃肠有刺激。鉴此,“发”者,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有促进疾病恶化之意。 4、鱼腥类食物 此类食物多为咸寒而腥之品,且含有异性蛋白,易引起过敏反应,多食易伤脾胃并诱发疾病,故脾胃有病者不宜多吃,尤其是过敏体质者更不可食之。此类食物有黄鱼、鲤鱼、带鱼、蚌肉、虾、螃蟹等,而鲤鱼、沙丁鱼、鲇鱼、黄鱼、螃蟹、黄泥螺最易引起过敏。鱼腥类食物亦属发物。 5、油腻类食物 此类食物包括动物的油脂及油煎、油炸的硬固食物。油腻有损脾胃健运,故凡外感疾病、黄疸、泄泻者当禁忌。油煎、油炸之食物质硬、燥热,不易消化,胃肠有病及“上火”者忌食。 用药禁忌1、用药注意季节:炎热季节,应少用热药;寒凉季节,宜慎用寒凉药;炎热季节,发汗药剂量宜轻;寒凉季节,发汗药剂量宜稍重。 2、用药注意对象:如体质强壮的或青壮年能够耐受较为峻猛的药物,而年老体弱者则不易耐受。妇女月经期不宜过用寒凉药、破血药或泻下药;妊娠期不宜过用破血、破气及峻泻药物。 3、妊娠用药禁忌:(1)禁用水蛭、虻虫、牵牛子、大戟、商陆、芫花、麝香、三棱、莪术等毒性较强或药性较猛之药。(2)慎用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冬葵子等有破气、破血、滑利、沉降等作用的药物。 4、服药禁忌:服药期间,一般应禁食生冷、粘腻等不易消化及有刺激性的食物。如热证忌食辛辣、油腻;寒证忌食生冷;皮肤病忌食鱼虾。 5、配伍禁忌:主要为十八反(所谓”反”是指:这些药物合用可使原来的药效降低或产生毒性):(1)甘草反甘遂、大戟、芫花、海藻。(2)乌头反贝母、半夏、瓜蒌、白蔹、白芨。(3)藜芦反人参、党参、太子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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