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6 10:20:46出处:PCbaby作者:佚名
疫情已经出现了好几年,但是一直没能从根本消除,反而因为各地人员的流动变得反反复复,由此经过筛查总能找到一些无症状感染者。与此同时,各个地区也出现了一些密切接触者,通常这两种人员是需要进行隔离处理的。那么,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密切接触者? 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密切接触者根据《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密切接触者指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4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4天开始,未采取有效防护与其有1米内近距离接触的人员,会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具体接触情形如下: 1.同一房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2. 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到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在同一空间内实施可能会产生气溶胶诊疗活动的医护人员。 4.在办公室、车间、班组、电梯、食堂、教室等同一场所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5.密闭环境下共餐、共同娱乐以及提供餐饮和娱乐服务的人员。 6.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7.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1米内)人员,包括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 8.暴露于被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的环境和物品的人员。 9.现场调查人员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 去过同一个商场算密切接触者么根据接触情况以及有无防护措施决定。密切接触是指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部分地区按实际情况拓展至前4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 判断一个人和新冠患者是否为密切接触者,主要看两方面:一是个人要近距离地接触新冠感染者;二是密切接触的同时还没有做好有效的防护措施,如没戴好有效防护作用的口罩。 因此如果和新冠确诊病例去过同一个商场,但自己戴好有效的防护口罩,而且距离隔得远,那么依据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的判定,不属于密切接触者,反之,与新冠感染者密切接触,如有共同居住生活、同一密闭环境工作、聚餐和娱乐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则属于密切接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