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暂时不可接种 新冠疫苗第三针主要是指新冠疫苗第三针加强针,而新冠疫苗加强针又被称为加强免疫针,是指在完成疫苗接种后,根据抗体消退的情况进行补充接种,保持人体对病毒免疫力的疫苗剂次,如现阶段新冠灭活疫苗全程接种2针,根据人体抗体水平下降的程度,再进行一针接种。 新冠疫苗第三针接种条件是已完成2剂次灭活疫苗接种且第二剂次距今已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员,因此可以知道,未满18岁是不可以打新冠疫苗第三针的。 二、出现以下情况的人群不建议打新冠疫苗: 1、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者; 2、发热者,患急性疾病、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 3、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接种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 4、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家族史者,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5、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者; 6、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者; 7、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调节剂者; 8、有新冠病毒感染史者; 9、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