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是如何产生的呢?一是直接受自然界“火热之邪”的侵袭而引起“上火”症状;一是机体内存在的能推动生命机能而看不见的“火”,由于阴阳失调,失去了正常潜藏功能,而引起“上火”症状。 引发“上火”的具体因素很多。情绪波动过大、 中暑 、受凉、伤风、嗜烟酒以及过食葱、姜、蒜、辣椒等辛辣之品,贪食羊肉、狗肉等肥腻之品和 中毒 、缺少睡眠等都会“上火”。 中医把 头昏 、咽喉肿痛等偏上部位的火热症状叫“上焦火”,把 烦热 口渴、 胃脘痛 等中间部位的叫“中焦火”,把便秘、尿赤等偏下部位的叫“下焦火”。 又按脏腑开窍,把 目赤 肿痛称“ 肝火 ”,鼻扇气喘称“ 肺火 ”, 口舌生疮 称“心火”等等。结合内在情况,这些火还可统分“虚实 ”两大类,症状重,来势猛的属实火;症状轻,时间长并伴手足心热、潮热 盗汗 等的属虚火。这种分类为有关治疗提供了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