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法制晚报》报道:20日上午,法晚记者从河南洛阳警方获得证实,洛阳电视台新闻部记者李翔在单位附近遇刺身亡,疑与报道当地地沟油窝点有关。警方表示,案件正在侦破中,具体案情不便透露,会在近期就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 “药八刀”之后,又出现了“记八刀”,不过这个“八刀”不是如同药一样是杀人而是被杀八刀。如此残忍狠毒的杀人方式,没有十足的非人性与仇恨或者更深的作案动机,恐怕不太可能会出现这种杀法。至于抢劫杀人,抢劫犯恐怕根本就没有必要杀受害者八刀或者更多。 李翔被害“地沟油引发说”,为何又会引发网友的认同呢?李翔的最后一条微博发于9月15日,与地沟油有关,“网友投诉栾川有炼制地沟油窝点食安委回应未发现”。正因此,网友将其遇害与“报道地沟油”联想在一起。关于此“地沟油”案,李翔到底介入多深,又掌握了何等详细的内幕资料人们不得而知,但既然李翔已经介入“地沟油”内幕报道,网友的联想又有什么错呢?这仅仅是连公安部门也要使用的一种通常的线索搜集、推理方式,警方又怎么能以“网上的消息你也信啊”为托词呢?若出于破案需要不便提前透露案情还说得过去,但“网上消息你也信”却是一些公权部门推托责任的通常托词。这种托词本身不是病句,而是一种心理病态,公权部门明知道网上正规报道及网民爆料消息至少大多数是真实的,但正是由于这种推卸责任的心态,才造成了这种“网上消息你也信”的托词。 李翔“记八刀”遭害,中新网最新消息:洛阳市公安局宣传处人员接受采访时称,李翔全身被捅超过10刀,不符合一般抢劫案件的特征,那么,其他的作案动机里面,是不是如同网友们一致的推测,即李翔捅了某个黑幕的大漏子呢?即便这个黑幕不是“地沟油”事件,其他的任何一种新闻记者对黑幕的报道,不一样可以引起黑幕一方的报复杀人吗? 记者是否属于“高危职业”仍有争议,这就看与何种职业比较。与某些四平八稳职业的公务员比起来,记者可能属于“高危”,但与农民工比起来,它又不存在高危。但无论如何,记者行业至少是有职业道德的记者们,正在面临“高危”,那就是敢于揭露“地沟油”等不法行业内幕、黑社会内幕、特权内幕的记者们,每时每刻都可能面临“高危”。轻者被殴打,重者被残忍杀害。这恐怕才是李翔案应当引起人们高度警惕的。 记者遇害,为何引发公众焦虑?除了正当的权力部门的诉求渠道之外,媒体成为第二条正义诉求的渠道,某些地方甚至出现了老百姓只知道打新闻热线来解决现实中的从水电暖问题到房屋漏雨小事再到重大社会问题的现象。人民群众之所以对新闻记者遇害忧心忡忡,正是因为人们存在新闻媒介这“第二条正义诉求渠道”有因惮于黑恶势力不法势力报复而不敢替人民群众发声的忧虑。(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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