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建议:要让操作走出“暗箱” 记者采访发现,大家在对现榨饮料管理办法的发布和实施寄予厚望的同时,对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也不无担心。 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赵雷说,在现榨果汁的供需双方中,供给方和消费者信息并不对称,大多数消费者没有辨别果汁真伪的专业知识,这给企业违规操作留下了空间。 对这一问题,陆女士建议,有关部门可考虑在正式稿中增加关于现榨果汁操作场所的规定,如规定操作场所必须在消费者可观察的空间内,确保消费者能看到从原料到成品的整个加工过程,以避免店主“暗箱操作”,弄虚作假。 管理办法发挥作用,关键在于监管。不少人认为,虽然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进行查处”,但查处需要耗费的人力物力较多,证据采集也比较困难,实际操作或将遭遇难题。 对此,王溪蔓建议,监管部门可以要求现榨饮料经营者向监管部门备案。备案过程中对现榨饮料经营者生产条件和生产资质的检查,将可以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王溪蔓同时提出,由于大多数现榨饮料经营者都是小本经营,为了不增加经营者负担,提倡免费备案。 还有专家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因此,现榨饮料经营者有义务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消费者告知饮料的真实成分。 其他热点文章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