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洗虾粉”:草酸柠檬酸不太可能是“肇事者” 草酸(乙二酸)在食物中是广泛存在,菠菜中就有不少。草酸本身有腐蚀性,但如果量大的话,在进入血液之前就会对人的消化系统产生刺激,迅速导致呕吐恶心的反应。而目前报道的病人,起初几小时内并无明显反应。至于“柠檬酸和亚硫酸盐”,云无心表示,它们在食品中使用广泛,应该不会是“凶犯”。 不过从目前报道来看,“洗虾粉”成分究竟如何、是否还含有其他成分、不同地区的不同产品有没有成分差异……这些问题尚未有最终检测结果。因为此物成分不明,所以对“洗虾粉”本身难以评论。需要做的是:从医学上找出“横纹肌溶解”的产生原因;然后检测洗虾粉中是否含有那些“嫌疑成分”。 根据常理推测,如果真是“洗虾粉”作祟,那么其中的“有效成分”应该具有这样的特征:小分子,能直接吸收进入血液循环运送到肌肉组织;特异性地对肌肉组织发生作用,但对于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等无明显影响。多数随同食物发生作用的有毒有害成分都会产生先恶心呕吐的症状,然后才发生其他进一步的作用,所以这种成分应该是一种比较特别的物质。 事实上,如果无法证明“洗虾粉”是罪魁祸首,那么问题就将更加复杂。 从生产角度看,此类物质一直游离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加工助剂”的边缘,两者监管力度很不一样,助剂是不需要在标签中注明的,但添加剂就必须注明。据说在老版国标里食品加工助剂是隶属食品添加剂,同级监管的。结果新版里没提这茬。导致这个“灰色地带”经常会出些猫腻,主要靠行业自律…… (食品加工助剂:使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辅助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如助滤,澄清,吸附,润滑,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一般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除去,有的应规定在食品中的残留量,其本身亦应为食品级商品。) (食品添加剂: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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